潍 坊 市 卫 生 局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潍坊考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护士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范,确保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持潍坊考点正常的考试秩序,制定潍坊考点应急预案如下:
一、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泄密造成考点考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2.各考试学校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和重大食物中毒等无法正常进行考试的事件。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在某一地区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无法正常进行考试的事件。
4.由其他原因引起,无法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和通报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考点建立突发事件报告系统,各考试学校确立责任报告人。
(二)责任报告单位
各考试学校向考点报告本市所发生的突发事件,考点向山东考区报告本市所发生的突发事件,考区向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告。
(三)责任报告人
各考试学校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四)突发事件的通报
1.考点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情形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考试的正常进行,应当及时向各考试学校通报。
2.考点负责向山东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
3.突发事件对社会公布的时机、范围、方式等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考试学校应急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考试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紧急救治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向考点考务领导小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进行的各种应急处理工作,不得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
(二)考点应急反应
考点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山东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告,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考试学校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考试学校应处于应急准备状态,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突发事件的组织保障
成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设立潍坊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医疗处置组、安全保卫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潍坊考点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孟庆阳
成员:王长智 张善绘 徐怀安 刘海波 严岱奕
张大勇 伦永涛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潍坊考点突发事件医疗处置组
王长智 张善绘 徐怀安 刘海波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潍坊考点突发事件安全保卫组
严岱奕 张大勇 伦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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