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财政局《关于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进行在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注册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前做好准备,市卫生局将于近期召开换证工作会议,布置换证工作。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和进行在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注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市属各大企业,中央及省驻潍各单位,各院校:
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履行上岗注册手续。同时,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调整,发布了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此,根据省财政厅的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为持证的在岗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并为持证人员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从业资格IC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和换证范围
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的范围是持有潍坊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会计人员。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范围是潍坊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新证时一并发放IC卡。
二、注册方法和步骤
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按部门、单位进行。具体注册方法和步骤是:
(一)独立法人单位
1、在潍坊市会计管理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或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拷贝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软件;
2、按软件中“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表”列示的项目如实填写单位信息;
3、按软件中“持证在岗人员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及换发新证书登记表”列示的项目如实填写申请注册个人信息;
4、使用软件分别打印出“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表”、“单位持证在岗会计人员花名册”和“持证在岗人员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及换发新证书登记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导出数据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保存;
5、将打印的表格、导出的数据盘,连同单位基础信息表中有关项目对应的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总会计师任命文件等证照、文件原件(国家行政机关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其他证照由各单位根据所填项目据实提供),以及本单位所有申请注册人员的证件、证明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或珠算等级鉴定证书、奖励证书等)、需注销会计人员的材料按顺序排放并装入信封,注明单位名称后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
本单位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以及本单位是主管部门、主管单位的,将本单位材料和下属单位材料一并报送主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本单位虽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但本单位已不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业务的,持注册材料到主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设有会计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时按照上款对独立法人单位的要求下载软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表”有关内容和“持证在岗人员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及换发新证书登记表”,按主管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对证件、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信息无误的,为单位确定“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单位代码”,按规定为申请注册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
三、换发证书方法
(一)持证在岗会计人员:由单位集体办理。
(二)持证不在岗人员:
1、自行从潍坊市会计管理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或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持证不在岗人员换发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登记表”;
2、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表格,由本人签字;
3、导出数据并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文件进行保存;
4、持表格、数据文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或珠算等级鉴定证书、奖励证书等到发证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证书和IC卡。
四、时间步骤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和换发新证书工作从2006年6月1日开始,至2007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0日,为宣传发动和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为从业资格注册登记和换发新证书、发放IC卡阶段,分两条线同时进行。
1、6月12日―12月22日为在岗会计人员注册登记阶段,其新证书和IC卡发放时间由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确定。
2、6月12日―2007年5月31为不在岗人员证书换发和IC卡发放阶段。
第三阶段:2007年6月1日―30日,工作总结和评比阶段。
五、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亡故人员,未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单位在“持证在岗人员注册登记表”“是否注销”栏填写“是”,并以书面形式单独出具证明,由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作注销证书处理。
(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岗会计人员,不需要继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可将证书交原工作单位财会部门,在“持证在岗人员注册登记表”填写姓名、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本人身份证号码,在“是否注销”栏填写“是”,由本人签字后由原工作单位交主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作注销证书处理;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并离开会计工作岗位,需要继续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填写《持证不在岗人员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登记表》,并办理离岗备案登记手续;离退休后又到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随新工作单位办理注册登记。
(三)原挂靠单位,但实际不在会计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持证不在岗人员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IC卡。
(四)未参加2003年年检,或参加年检但年检未通过,或年检结束之后未参加诫勉培训的,证书无效,不予受理注册登记和换证申请;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内容的,须按财政部门要求补学规定内容后,方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换发新证书。
(五)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登记和换证手续;对超过注册登记和换证期限仍持有旧证书的,会计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六)单位如有已从事会计工作但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填写“在岗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统计表”,随单位上报注册资料时一同上报。
(七)换证、注册工作虽然分三个阶段进行,市直各部门、单位也安排了时间进度,但是在这个时间进度内,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有可能打乱计划或有些单位没有安排在计划内,为了整个换证、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单位主动和所属会计管理部门联系,认真组织,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六、证书和IC卡收费
按鲁价费发〔2002〕246、247号文件规定,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每张IC卡收取制卡费13元。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和换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政策精通、业务熟练人员,配备必需设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会计用人单位要重视、支持这次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和证书换发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确保把政策宣传到每个会计人员。
(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5月31日起停用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6月1日统一启用新系统。
(四)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注册登记和换证工作,并做到边填写上报、边审核确认、边发放新证,保证工作有序按期完成。
(五)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便于工作交流,省财政厅将在财政专网开设“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工作信息交流论坛”(地址另发),在潍坊市会计管理信息网和山东省财政厅因特网站提供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换证有关软件下载。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也要充分利用网络,为申请注册登记和证书换发的单位、个人搞好服务。
潍坊市会计管理信息网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换证软件、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wf-kj.com。
山东省财政厅网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换证软件、表格下载地址:http:// www.sdcz.gov.cn。
也可到http://172.16.1.100:5001(行政事业单位)或http://192.168. 1.2下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换证软件、表格。
潍坊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换证工作专用电子邮箱(可接收注册数据):wfczjkjk@sina.com。
联系人:姜兴建、曹立林。 电话:0536—8180657
附件:1、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表;
2、单位持证在岗会计人员花名册;
3、持证在岗人员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换发新证书、离岗人员备案、从业资格证书注销登记表;
4、持证不在岗会计人员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登记表;
5、在岗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统计表;
6、填表说明;
7、软件使用说明;
8、注册、换证流程示意图;
9、2006年各单位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安排表。
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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