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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召开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7-2-3 16:50:14 发布者:[wj]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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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召开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作会议

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潍坊市工商局和潍坊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的通知》,并于1月25日联合召开全市工商行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分管领导、涉嫌发布非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明确的整治要求:

一、充分认识医疗广告管理工作在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一定要把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管理、抵制违法医疗广告提高到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切实作好有关工作。医疗广告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畅通医疗服务信息起到积极的作用。如果医疗广告中采取极具欺骗性和诱导性的夸大疗效、保证治愈等虚假违法宣传,招徕患者,采取无病说有病、小病大治等恶劣手段骗取钱财,严重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200711131,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力量重点对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1月至3月作为新《办法》贯彻实施的关键起步阶段,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特别注重把好医疗广告“事前审查准入关”和“事后监督执法关”,加强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各种违法行为。

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的同时,要规范违法医疗广告的有关职能部门的案件移送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抓住新《办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完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移送制度和程序,及时将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广告以书面形式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应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对医疗广告的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既要抓好对本部门、本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督促医疗机构将工作重心放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依靠诚信执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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