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及省卫生厅有关要求,定于10月11日、12日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专门增设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时间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1日、12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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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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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10月11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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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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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0月12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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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三、考试方式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08年8月12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hhrdc.com或www.21wecan.com.cn ),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
2008年8月18日至8月25日,考生须携带《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习鉴定表(外省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人事档案),自备档案袋,到潍坊市卫生职工中专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有关费用。考生在现场确认后,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报考状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25日至10月10日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
10月11日、12日,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人员证)及考试用品,按照准考证上的信息,到考试地点对号入场进行考试。
(五)网上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六、报名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执行,每人每科考试费50元,报名费10元。
七、其他事宜
1、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对网上填报信息有修改的,须重新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若考生修改信息后,未按要求重新打印申报表而造成报名无法确认或确认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2、考生报名和现场确认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用个人号码,不得随意更换,保证联系。凡未按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3、现场确认地点:潍坊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寒亭区益新街2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2925707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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